绿盟观察丨创业板改革启动 全链条服务新质生产

2026-04-14 18:00:00  来源:绿法国际联盟   作者:绿盟研究院

要点:4月10日,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标志着创业板全链条系统性改革正式启动。此次改革核心在于提升制度包容性,重点增设了针对高成长、高研发企业的第四套上市标准,并建立IPO预先审阅机制以保护企业核心技术信息安全。同时,深交所同步就上市、交易等4项配套规则征求意见,旨在通过优化发行定价、引入做市商等举措,进一步畅通投融资循环,引导要素资源向新质生产力领域聚集,强化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援引自证券日报

明晰板块功能定位推进全链条系统性改革

创业板是资本市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平台,自上一轮改革以来,资本市场内外部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创业板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制度包容性适应性不足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亟须深化改革,推动创业板高质量发展。在此背景下,此次改革首要举措便是进一步突出板块功能定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体包括,进一步发挥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的板块特色和优势,加力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企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支持优质未盈利创新企业和新型消费、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优质创新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等。

吸收有益经验提升上市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为提升企业上市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此次改革积极借鉴科创板的成熟经验,推出多项优化举措,重点是在创业板推出对符合条件的优质创新企业,特别是在关键核心技术上有突破的企业实施IPO预先审阅、允许符合条件的在审企业面向老股东增资扩股、优化新股发行定价等改革举措。谈及IPO预先审阅的现实必要性时,市场人士表示,创新企业在筹备上市过程中,会涉及企业的财务状况、核心技术、竞争策略、上市计划等大量敏感信息。前期发行上市实践中,部分企业提出尽管有信息披露豁免、暂缓制度,但过早或长期的信息披露、可能给处于技术攻坚关键时期、商业化前期的创新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带来一定风险。

制度创新精准适配新质生产力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吸收有益经验基础上,本次创业板改革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还推出多项针对性创新举措,形成差异化制度供给。此次改革在包容性上再迈一步,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通过引入收入复合增长率、研发投入等成长性、创新性指标,与市值、收入指标进行组合,以更好地支持具备高成长潜力与突出创新能力的优质企业。具体来看,共有两项指标:一是“预计市值不低于3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主要适用于新兴产业领域企业;二是“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1亿元且占营收比例不低于15%”,主要适用于未来产业领域企业。

需要说明的是,地方政府推送的企业信息仅作为审核注册的参考,证监会和深交所将依照企业发行上市规定条件和程序严格履行审核注册职责。同时,地方政府推送信息不是企业发行上市的必备程序,证监会、深交所、地方政府不设置推送企业信息任务目标,各级地方政府不强制下级政府推送企业信息,不得要求企业将政府推送信息作为发行上市必备手续。对未经地方政府推送信息的企业,证监会和深交所仍按现有程序进行审核注册。

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