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盟观察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顶层设计出炉,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2021-02-23 14:05:37  来源:绿法国际联盟   作者:绿盟研究院

摘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今年重点任务之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22日表示,《意见》对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作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旨在统筹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当前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催化下,绿色金融已先行出发,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储备了大量的金融资源。市场人士认为,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方面,资本市场具有提供直接融资支持、发挥价格发现、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等四方面优势。服务好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也是我国今年和未来一段时期金融工作的重点之一。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出了部署安排:

一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意见》提出,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加快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推行产品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培育绿色流通主体,规范发展闲置资源交易。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建设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打造一批大型绿色产业集团。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构建绿色供应链,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  

二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意见》提出,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加强物流运输组织管理,打造绿色物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绿色贸易体系,积极优化贸易结构,加强绿色标准国际合作。

三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意见》提出,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

四是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意见》提出,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推动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化”,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积极打造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绿色空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五是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意见》提出,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利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支持绿色技术应用,发布绿色技术推广目录,推进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建设。

六是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意见》提出,强化法律法规支撑,强化执法监督。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继续利用财政资金和预算内投资支持相关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大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考核力度,统一绿色债券标准。完善绿色标准绿色认证体系和统计监测制度,开展绿色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加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监测。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进一步健全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交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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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启动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面临着发展经济、改善民生、防治污染等一系列任务,实现碳中和任务艰巨。“发达国家从碳达峰到碳中和,过渡期少则45年,长则70年,我国只留了30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名誉主任杜祥琬表示,实现碳中和要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但这也是个机遇,需要全社会经济体系、能源体系、技术体系等转型升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所长高世楫表示,要尽快完善碳减排相关制度和政策体系。“要推动碳减排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更加重视发展绿色能源产业,加快推进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抓紧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峰。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已经启动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明确各地方和重点行业的达峰目标、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压实地方、部门和行业责任。在“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持续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推动将碳达峰行动落实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十四五’末,将对各地方和重点行业达峰行动的进展情况开展阶段性考核评估,及时调整强化政策措施,确保实现目标。”该负责人说。

各地尽快明确目标,严控煤炭消费

2020年,鹰潭发放700万元科技创新券,引导保太集团等14家企业科技创新改造,推进节能减排。保太集团投入4000多万元对熔炼炉进行节能、智能化改造。“以前,生产一吨再生铝要消耗80多立方米天然气,现在只要55立方米,节约70多元。成本降低了,产能还提升了。”保太集团董事长彭保太说,今年公司将启动三年技改计划,引进新技术,争取单位能耗再下降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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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碳达峰目标,需要各地尽快开展行动。专家认为,各地资源禀赋结构、产业基础、发展阶段不一样,不同地区要提出不同减排要求。“东部沿海地区经济比较发达,经济转型领先,一些地区在‘十四五’期间可以提前实现碳达峰目标。”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何建坤说。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建议,各个城市都要比对全国目标,尽快设定公布各自目标,并开展达峰行动,每年评估发布进展,“达峰后的城市要设定发布减排路径。要建立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企业碳披露制度,鼓励企业制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一些地方认为2030年前是继续提高化石能源使用的窗口期,仍在谋划高碳煤电项目。“高碳项目的碳排放会持续到2050年后,给碳中和目标带来巨大压力。这些项目上马后,还会压缩低碳行业技术的发展空间。”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表示,一些地方要重新审视规划思路,必须摒弃以前的发展观念,不能走传统的以高耗能产业为主的老路。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采取更加严格措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特别是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合理控制煤电发展规模,加大散煤治理力度。

从源头进行结构调整,协同减污降碳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对近80个城市的调研发现,绝大部分城市的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分属两个部门管理。王金南表示,2015年到2019年间,约有2/3城市没有实现二氧化碳和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协同减排,而实现协同减排的城市中,大气污染物减排幅度明显高于二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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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二氧化碳和大气污染物协同管理是关键。”王金南建议,开展城市二氧化碳和大气污染协同管理评估,统筹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碳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双达”行动。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大气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雷宇建议,在设定整体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同时,针对重点区域及部分城市设置差别化、有针对性、更为具体的阶段性改善目标。通过城市空气质量目标“倒逼”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深度调整,协同减污降碳。

专家表示,“十四五”期间应从多方面推进协同治理,从源头进行结构调整,尤其是加速推动能源、交通等结构转型。应加快能源转型变革,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大力发展低碳交通,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市场手段的作用要重视。“过去我们更多考虑用行政手段解决问题,现在要更多考虑行政和市场手段结合。”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王毅说。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要更好借助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市场手段,综合运用科技、财税、环保等政策,更好推进高质量发展。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生态系统碳汇要扮演重要角色。“十四五”生态建设目标初步确定,力争2025年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我们将把国土绿化与应对气候变化有机结合起来。随着森林面积的扩大和森林蓄积量的提升,森林碳汇将逐步提高。”国家林草局副局长刘东生说,同时我们还将提升草原、湿地碳汇,为实现碳中和目标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助力节能环保产业,首批碳中和债发行

近日,根据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公告显示,南方电网、三峡集团、华能国际、国家电投集团、四川机场集团、雅砻江水电6家企业注册的首批碳中和债完成发行,发行金额合计6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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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此次碳中和债发行首批项目均为2年及以上中长期债务融资工具,募投涉及多个领域,其中风电项目四个、水电项目四个、光伏项目两个、绿色建筑一个,均为低碳减排领域。主承销商包括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维权)、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6家银行。

据了解,碳中和债作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子品种,主要指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债务融资工具,需明确披露碳减排等环境效益信息,确保碳减排效益“可计算、可核查、可检验”。

根据央行已公布数据显示,在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方面,截至2020年末,中国的绿色贷款余额近12万亿元,绿色债券存量8132亿元。绿色金融资产质量整体良好,绿色债券尚无违约案例。每年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可节约标准煤5000万吨左右,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亿吨以上,支持环境改善效果显著。

经济学者、建行大学课程设计管理中心主任孙兆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能源企业创新推出碳中和债意义很大,这既是积极响应碳达峰和碳中和的落实要求,又是积极创新融资模式,引导投资向碳中和发展。他认为,与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不同的是,碳中和的项目融资更偏向碳汇和新型技术应用,电力和能源及能源消耗企业走在前面,具有领先性。未来这些类别的企业不能创新融资和投资就会失去竞争力。同时,商业银行也应关注债券的信贷替代,债券的发行主体最好要有监管,使债券资金真正用于碳中和项目。

中国人民大学高礼研究院宏观经济学助理教授王鹏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我国为了能更好地达成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等碳排放相关政策的落地,大型能源企业或者区域性能源企业通过发行相关债券这种金融创新方式是非常有利于碳中和目标实现的。因为发行债券的主体企业所实施的项目都是与碳排放和节能减排等具体项目密切相关的,并非是传统意义上的与绿色发展概念相关的项目。所以说从这个角度出发,运用好政策工具和金融产品是十分有利于碳中和目标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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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认为,要实现碳中和目标,除了债券,绿色金融可探索的参与形式还有很多,比如可以通过股权融资、质押等形式,助力绿色环保产业发展,针对绿色环保的项目、应用场景,给予绿色通道,实现更快的发行速度。

绿色债券信息披露,不充分问题仍突出

记者注意到,在碳中和目标下,绿色金融或将迎来发展的黄金期,其中绿色债券在快速发展中,市场标准不统一和信息披露不完善的问题值得关注。

据参与此次发行的机构介绍,碳中和债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绿色建筑等低碳减排领域,并对碳中和债给予专项标识。同时,碳中和债要求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专业的评估认证报告,报告需对二氧化碳减排等环境效益进行定量测算。此外,为加强存续期信息披露管理,相关发行企业需要每半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绿色低碳项目进展以及定量的碳减排等环境效益数值,强化存续期信息披露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透明度。

中投协咨询委产融平台绿创中心副主任郭海飞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中国在绿色债券的存量规模方面已经居世界前列。但是绿色信息披露不充分的问题仍很突出,尤其是关于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等方面,披露标准和内容、披露主体、披露时间和期限目前仍不明确,但是随着未来生态环境部和证监会制定的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的实施,未来绿色债券信息披露将有望加强。 

来源 | 央视新闻、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