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盟观察 | 两会声音: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代表提了哪些议案?

2020-05-26 09:41:12  来源:绿法国际联盟   作者:绿盟研究院

2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审议上述两个草案,分别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下午3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25日上午举行视频会议,委员进行大会发言。下午,全国政协委员列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今年将制定期货法、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

5月25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披露,今年立法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将制定长江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期货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修改专利法等。围绕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制定出口管制法,修改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

政协委员马进:涨跌停制度限制了股价上涨 建议取消

5月24日,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马进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 采访时表示,涨跌幅限制阻碍了交易的正常进行,形成了流动性干扰,降低了价格发现效率,扰乱了市场运转。从涨跌幅限制价格运动的实际情况来看,涨跌幅更多地是限制了股价上涨,而不是限制下跌。“总的来说,这个思路还是让市场主体发挥作用,不要过多地人为干预。”

两会代表、委员热议住房公积金:已到非改不可的地步

正值全国两会期间,有全国人大代表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建议》,让住房公积金再度走进公众关注的视野。

作为上世纪90年代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运行20多年,到如今已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相应的改革也再一次被提上议事日程。

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大学商学院院长徐玖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着加重民企负担、抑制社会消费以及制度功效衰减等三大问题。

他强调,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改革的正确方向就是建立国家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核心是实现“强制”向“自愿”的制度转换。

  • 每年数千亿公积金余额隔离在消费之外

我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5%~12%之间,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公积金是企业人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徐玖平向记者介绍,住房公积金作为企业成本的构成要素之一,对建制企业来讲肯定会加重企业经济负担。

绝大多数民营企业由于客观上难以承受,不得不选择逃避强制缴存法定义务,而越来越多的企业同时也面临因欠缴住房公积金产生的职工投诉,大量民企在是否缴存的生存压力与违法风险间陷入两难。

除此之外,公积金缴存收益率较低这一问题,也遭到多位专家诟病。

2018年数据显示,全国5.8万亿元的公积金缴存余额年利率只有大约1.5%,难以跑赢通胀,实际上会造成公积金的贬值。

徐玖平认为,由于完全依赖互助性缴存提供流动性支持,制度设计从一开始就规定了强制性、互助性和专用性等要求,导致每年数以千亿计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相对于缴存人事实上被“冻结”,也被隔离在社会消费之外。

徐玖平向记者表示,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于计划体制时代,能够充分享受制度福利的主要是依靠国家财政及国有资源供养并提供单位配缴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公积金是他们工资增长机制的一部分。

当前,由于住房问题大多已逐步得到解决,住房公积金实际上已经蜕变为与住房无关的刚性福利。而真正拥有巨大住房消费需求的新市民,则很多都未能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合理的住房刚需受到抑制。这是对社会资源的严重错配和闲置浪费。

  • 改革应实现“强制”向“自愿”转换

现行公积金制度存在诸多弊端,中央近期也释放改革信号。

本周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这是中央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最有权威也是最新的定调。

徐玖平向记者表示,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改革的正确方向就是建立国家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核心是实现“强制”向“自愿”的制度转换。

徐玖平进一步解释说,应当通过创新住房公积金融资方式、构建金融化融资机制,让绝大多数缴存人的个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可以成为可支配收入并被投入到社会消费之中,这对当前应对疫情及经济下行压力,拉动社会消费,促进经济增长具有特殊而重要的现实意义。

徐玖平认为,住房公积金由“强制”向“自愿”的过渡可能会有一个社会消化的过程,但改革已时不我待。

基于此,应尽快制定过渡期政策,并在过渡期内实行“强制”与“自愿”的“双轨运行”:一方面在暂时保留机关事业单位强制缴存的同时,取消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强制缴存的规定;另一方面抓紧建立并试点基于新市民政策性住房金融支持的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政策体系。

“双轨运行”核心是取消民营企业公积金缴存的强制性,企业直接按可承受的人力成本向职工发放工资,让职工工资回归市场定价,而有贷款需要的参与自愿缴存,并由中央财政提供一定的补贴,以弥补“低存”损失,激励长期存储,最后实现低息贷款。

全国政协委员、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武钢:建议发行特别国债弥补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

对于可再生能源行业,平价上网节点逼近,疫情这道“加试题”对产业链供给、风电场建设进度造成不小冲击。

当前中国可再生能源行业面临巨大资金流动性风险,急需国家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支付滞后问题,行之有效且成本最低的方式就是发行可再生能源补贴特别国债。

由于整个产业链持续为国家贡献税收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缺口也在收窄甚至会变为盈余,因此以增量效益来偿还该特别国债的本息并不会为国家带来额外负担。

另一方面,中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扮演着国家能源转型的主要推手,其超长的产业链条,也带动了中国重型装备、智能制造、电气自动化等企业的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因而,解决好当前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对于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链的未来而言十分关键。再者,随着补贴问题的解决,可再生能源行业健康发展,整个产业链持续为国家贡献税收,为由中央财政从年度公共预算中予以安排的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间接提供了资金来源。

在提案中,我提到了发行特别国债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支付滞后问题。建议财政部发行3000亿元的可再生能源补贴特别国债,一次性弥补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当前资金缺口;并将发债募集资金发放至可再生能源企业,一次性解决目前整个可再生能源行业的资金流动性危机和债务高企问题,支持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促进能源结构调整。

全国人大代表、联想集团董事长兼CEO杨元庆:抓住机遇推动中国制造业实现“产业跃迁”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通篇体现了“人民至上”的思想,报告实事求是,直面挑战,尊重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充分回应民生关切,突出就业、民生、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朴实无华的文字背后蕴含着强烈的担当意识。

政府工作报告还传递、提振了信心,下一阶段工作部署既有面对疫情不确定性的非常之举,也有坚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的既定步调,尤其是提及了依靠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新动能,包括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制造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等,让我们备感振奋。

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建设充电桩,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这也将给中国企业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从制造业出发,我建议通过大力发展以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为驱动的智慧经济,推动中国制造业实现“产业跃迁”,推动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智慧经济是指以端-边-云-网-智为基础的数据智能,赋能各行各业的智能化变革,重塑商业模式,促进创新增长,释放效率红利。

推动“智慧经济”的发展,在加快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还要积极推动智能科技与各行各业的应用场景相结合。我们应充分抓住机遇,促进智慧经济的全面发展,尽早完成产业跃迁,不负“世界工厂”的大国担当,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全国政协委员、千喜鹤、禧云国际董事长刘延云:消费扶贫要具备可持续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支持扶贫产业恢复发展,推进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让脱贫群众迈向富裕。

我从2017年以来,在参与全国工商联组织的消费扶贫实践中,往返北京和贵州毕节23次。从国家“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启动以来,我们就开始在贵州开展扶贫工作。在2018年,我们助销当地农产品7亿元,2019年达到了22亿元,带动和帮助了20多万农民脱贫致富。

消费扶贫确实是民营企业参与脱贫攻坚的一个有力抓手,也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一条重要渠道,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也发现,我们距离建立一个可持续的消费扶贫机制,还存在一些瓶颈亟待解决。

我到贵州威宁县的第一天,就面临着11300吨马铃薯的销售问题,副县长告诉我,如果短期内找不到销路,马铃薯就会大批烂掉。在威宁的头三天,我们发动了300多员工帮助销售马铃薯。

这种“应急式”的消费扶贫只是一个缩影,这一现象也反映出一个问题:消费扶贫的动力主要来源于行政力量和公益机制的推动,依赖于中间动力的牵线搭桥,直接基于消费者的内生动力不足。

我们在实践中,认为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还存在种植不成规模、销售标准粗放、缺乏可持续销售渠道、品牌意识薄弱、冷链物流成本高昂等问题。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最终导致贫困地区农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消费者也缺乏足够的动力去购买消费扶贫产品。

因此,为推动消费扶贫能够健康、深入可持续地开展,我们建议,一是要改善和提升贫困地区生产供给能力,发展订单农业,上品种、上规模、上质量、上品牌,从源头上夯实消费扶贫基础。

二是要补齐贫困地区消费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短板,例如在当地建设农业电商产业园,立足本地、面向周边、辐射区域,形成质控、物流仓储、研发新品、包装设计的服务链条,深化消费扶贫产品的供应链能力,确保运得出、卖得出。

三是要深化消费扶贫产品的市场能力,引导和推动电商平台与有产业基础的贫困地区建立合作关系,将当地农产品加入到全国消费者的日常购买清单中,消除市场壁垒,变“扶贫产品”为“生活必需品”,激发源自于消费侧的内生动力。

四是要加强消费扶贫产品的品牌力建设,可以在产业基础较好的贫困地区以“市县长直播”等方式,由当地最有影响力、公信力的人员,通过电商平台向全国消费者推介本地特色农产品。这不仅可以为当地农产品做出价值巨大的品牌推介效应,也可以提升当地党政干部、企业和农民的“触电”意识和水平,为可持续的消费扶贫打下良好基础。

最后,我们还要打造一支懂生产、懂品牌、懂市场、懂营销、懂标准的农民企业家队伍,可以由政府主导推动,联合电商平台进行系统培训、大力扶植、重点培养、有计划地帮带。只有贫困地区本地农民企业家的数量达到一定厚度时,才能从根本上脱贫,乡村才能得到振兴。

来源 | 《每日经济新闻》、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