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论坛 | 林志炜:仲裁在经济发展中建立秩序和规范行为的作用

2018-12-25 11:22:36  来源:绿盟   作者:秘书处

导读20181216日,由绿法(国际)联盟主办的第二届中国经济发展新动能与法律规制高峰论坛暨全国保险行业、央企上市公司法律健康指数报告发布会在京成功举行。论坛由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作为顾问单位,新浪财经提供独家媒体支持,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支持。来自经济、金融、法律、投资、保险、证券、工程、医疗等十余个领域的专家学者代表、有关部门代表、企业代表、行业协会代表、媒体代表出席论坛。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秘书长林志炜出席并发表主题演讲。林志炜表示,世界上有强制效力的争议解决方式,就两种,一种是诉讼,一种是仲裁。企业应该有一个核心的解决争议的态度,商事争议和民事争议最大的特点是要进行利益的平衡、博弈和切割。绿法(国际)联盟秘书处对林志炜先生的发言实录进行整理,全面了解仲裁在经济发展中建立秩序和规范行为的作用。

以下为发言实录:

首先祝贺第二届中国经济发展新动能与法律规制高峰论坛暨全国保险行业、央企上市公司法律健康指数报告发布会成功举办。

在我给大家介绍之前讲两个事例,一个事例是我们前些日子接待了一个哈萨克斯坦的金融仲裁中心的主席和秘书长的来访,为了接待他们,我们说哈萨克斯坦好像说俄语,我们还请了懂俄语企业法务跟我们一块交流。结果来了以后,这两位先生都是伦敦人,都是英国人。后来他们介绍哈萨克斯坦专门成立了一个国际金融仲裁中心,而且专门为它制定了法律,对它的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有专门的规定,这是一个例子。

第二个例子,我刚收到一个信息,20181210日上海某资产公司向美国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申请,依照北仲的裁决,对某公司在该地区的资产进行了冻结。这两个例子说明了什么意思呢?一个是仲裁的效力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对我们的工作非常有帮助。第二个是仲裁的竞争,不仅仅是仲裁机构之间的竞争,甚至某种程度上升到国家影响力方面的竞争。

今天来了很多经济领域的专家,所以我想从这四个方面给大家分享一下,我们作为仲裁机构,对仲裁与经济关系,特别是企业经营,稍微微观一点的影响,有一点体会。

用四个词,第一个是争议解决的方式。刚才刘老师也说了,在世界上有强制效力的争议解决方式,就两种,一种是诉讼,一种是仲裁。诉讼可能大家接触得多一些,仲裁实际上我们看看现代的商事仲裁,现代的商事在大航海的大背景下,1516世纪在英国开始发展的,企业不堪忍受诉讼冗长的程序和繁琐的过程,所以在商人之间形成了一种选择中立第三方来解决争议的方式。我们觉得这个方式是天然的为企业之间解决纠纷来设定的制度。它的特点有很多,但是我觉得有这么几个是比较有特征的。第一个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裁量,意思自治。选不选仲裁,选哪个仲裁,选什么样的仲裁庭、什么样的仲裁程序,都可以由当事人自己选择去决定。

第二个就是一裁终局,这个是比诉讼更加便捷的地方。

第三个就是国际可执行力,就是刚才我举的那个例子。1958年的《纽约公约》,现在已经有160多个国家加入了这个公约,那么也就是说我们北仲的裁决在160多个国家里都可以得到承认和执行,我们很自豪地说,最高法院也达不到这样的效力。我们觉得这种方式是值得大家去考虑、思考的,是不是要选择这样的方式来解决企业之间的争议,这是第一个词。 

第二个词,是关于争议解决的态度或者心态。这里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要重视。我们做企业的时候,经常要跟我们的企业法务进行交流沟通,他们认为企业老总或者是商务人员非常重视商业条款的,买什么、卖什么、多少钱等等,但是对争议解决条款或者后续的法律责任条款并不是很重视,所以有一些合同最后产生争议以后,造成了很大损失。这里还有一个中国国内和国外的差别,一会儿再给大家汇报。

另外一个态度就是在企业之间,我们建议企业应该有一个核心的解决争议的态度,商事争议和民事争议最大的特点是我们要进行利益的平衡、博弈和切割,而不是像秋菊打官司似的,要争取一个说法,所以在很多的场合之下,在分清了基本的责任的情况下,很多时候我们是建议企业在仲裁庭上或者在庭下进行调解、和解。正如刚才所长说的,国资产生很大的问题,国有资产的法务不敢去调解、和解,说这个责任谁来承担。但是真的有很多例子,如果要是和解、调解了,它能得到相对比较好的收获,但是裁决了,可能它的损失会很大。在争议解决的过程中,无论是诉讼还是仲裁,我们还是希望大家有一个更加和谐的这种态度、心态。

第三个词,叫做视野。由于仲裁没有级别、地域管辖的,所以它可以在全国、全世界受理案件。在这里,我们感觉到在审理的案件里,有很多企业特别是在“走出去”的企业,“一带一路”的企业,我们是带着资金,带着技术,带着人员去当地做交易、做工程,但是我们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是ICC伦敦仲裁院,就是国际商会仲裁院伦敦仲裁院或者斯德哥尔摩,比较有竞争力的能够选择新加坡或者香港。但是在那些仲裁机构,我们的法律服务、法律适用、语言、律师等等方面,我们都是客场。这不是官方统计,因为仲裁是一个保密的情况,我们也是通过座谈得出来的初步的印象,叫“三个90%”,90%以上的涉外合同都是选择了仲裁,90%以上的仲裁条款都选择了国外的仲裁机构,发生争议以后90%以上的案件都不太满意,我们不说败诉,是不太满意。

为什么要强调视野?从国内讲,企业要在全国扩张业务,要选择一个相对中立的、脱离了当地的影响的一种方式和机构去解决争议,你有全国的布局。还有走向世界的时候,特别是在“一带一路”,关起门来说,“一带一路”很多国家的法治并不是非常健全的。在当地诉讼,还是在当地仲裁,需要通盘的考虑,刚才我说了一定要重视这个事情。我们一直说有国际视野的企业,就会有国际视野的争议解决选择的视野,所以这是我想说的第三个词,就是要进一步扩大争议解决的视野。

第四个词,叫做合作。这跟刘老师他们今天倡导的绿盟的理念是非常相吻合的,就是绿色和立体。“绿色”刚才我说了,就是营造一个相对和谐的争议解决氛围,不用打得你死我活的。“立体”是非常必要的,因为争议解决无论是诉讼还是仲裁,都不是为了争议解决而争议解决,而是为了整个产业、经营链上的服务,这是一个从头到尾的总体规划和安排。而且,还有一个反馈,如何签订合同,执行合同,发生争议以后,解决了以后,如何反馈给我的经营者,去提高经营水平,降低风险的水平,这都是非常立体化的过程。我觉得我们作为仲裁机构,北仲也是审理了将近四万多个案子,在争议解决和风险防控这方面,也是有非常多的经验,也愿意和广大的企业,和绿盟共同针对我们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些争议,我们去进行研究,并且反馈给广大的经营者,让他们在以后避免这些风险,共同提升我们的水平。同时也是希望广大的企业和行业更加关注中国的仲裁机构,当然不仅仅是北仲,中国有很多优秀的仲裁机构,贸仲、上国仲、深圳仲裁委等等,都是非常好的机构。在我们有谈判能力、谈判主动的时候,如果在与国外的企业进行交易的时候,尽量把我们的争议解决的主场选择到中国的仲裁机构里。

以上是我跟大家分享的想法,最后祝论坛圆满成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