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论坛 | 谭国彬:资管新规对保险资管行业的影响可控

2018-06-07 13:49:41  来源:新监管时代下私募基金与资管高峰论坛暨全国私募行业法律健康指数发布会   作者:谭国彬

2018年5月27日,由绿法(国际)联盟、新浪财经和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新监管时代下私募基金与资管高峰论坛暨全国私募行业法律健康指数发布会”在京成功举行。人保资本首席投资官谭国彬先生出席并发表演讲,他称,“未来保险行业对于股权基金来讲,我认为保险资金将在VC、PE、长期战略股权投资、夹层基金、私募基金、母基金、S基金等方面形成有效的多元资产配置组合。”绿法(国际)联盟秘书处对谭国彬先生的发言实录进行整理,共同关注资管新政对保险业带来的影响。

以下为发言实录。

大家下午好,刚才保险资管协会的曹会长从宏观的层面介绍了一下保险资金私募股权投资的理念和诉求,下面我主要从保险机构参与私募股权投资的路径和思考这方面谈谈我个人的一些想法。

从2010年以来,随着保险资金规模稳定增长,保险资金私募股权投资比重在逐年增加,特别是截至到2017年底,整个保险行业资产近16万亿多。随着2010年保险资金在另类投资方面的比重是很低的,大概只有百分之二点几,到了2017年已经达到了近40.2%,这个比重是非常高的。这个里面包括我们私募股权投资。保险资金的负债性、期限长、稳定性强、成本相对低、灵活度高等特点我这里就不具体讲了。

有很多私募基金可能跟保险机构打交道,始终在揣摩保险机构做私募股权投资的想法,我想从监管机构2010年开始逐步放开保险私募股权投资,出台的五个文件的角度来探讨一下保险基金对私募股权投资路径的一些思考。2010年监管机构出台了《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保监发【2010】79号),这个规定里面的保险资金,主要从直接股权投资和间接股权投资两个方面介绍了保险资金参与私募股权投资。直接股权投资就是直接投资被投资企业股权,主要放开了投资与保险主业相关的,非保险金融机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企业的股权,这些行业跟我们保险的主业关联性非常强。在促进我们主业发展的同时,用我们保险功能能够参与并把控被投资企业的风险。同时,对保险公司从事私募股权投资的偿付能力要求不能低于150%。而且,保险公司要求上一年度盈利,净资产不能低于10亿元人民币。第四个方面就是保险资金不得投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间接股权投资是指保险公司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但要求保险资金投资同一投资基金的帐面余额不超过该基金发行规模的20%。发起设立并管理该基金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管理资产余额不低于30亿元,至少要有3个成功退出案例。

《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2】59号),这里面大家看看对偿付能力,有一个放开,只要不低于120%就可以了。还有一个保险公司不再进行上一年度盈利的规定。关于直接股权投资行业,除了刚才讲的那几个行业之外,扩大了能源企业、资源企业和与保险内部相关的现代农业企业、新型商贸流通企业等等。保险资金可以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包括成长基金、并购基金、新兴战略产业基金和以上股权投资基金委投资标的母基金。同时,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放宽了要求,注册资本或者是认缴资本达到一个亿就可以了,对于3个成功退出案例主要是指基金管理人的核心从业人员,作为投资主导人员推出的项目数量,这一条就包括如果这个基金管理公司核心团队在上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做过的案例。管理资产的30亿元余额,是指在中国境内以人民币计价的实际到帐资产和资金的余额。保险公司投资同一股权投资基金的帐面余额,不高于基金发行规模的20%,保险集团及其子公司投到60%,这个也是放宽了要求。关于保险公司投资未来上市企业股权,也有5%放开到10%了。

《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4】101号)中允许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第一就是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累计管理资金规模不低于10亿元。第二个成功退出的创业投资项目合计不少于10个。第三个单只基金募集规模不超过5亿元,第四个方面基金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方、基金主要管理人员投资或认缴基金余额合计不低于3%。第五个方面就是保险公司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余额不能超过保险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2%,投资单只创业投资基金的余额不超过基金募集规模20%。

《关于设立保险私募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5】89号):监管机构鼓励保险机构可以独立从事私募股权投资,主要是保险公司自己发起设立私募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并发起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但要求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保险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在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占比合计应当高于30%。保险公司自己要发起私募基金,保险公司及其关联机构认购基金比例不能低于30%。已完成立项的储备项目预期投资规模应该至少覆盖拟投基金规模的20%。目前,监管机构已经批准了1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下设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包括人保、国寿、太平、平安、太平洋、泰康、华泰等。12家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发起的第一只基金与保险主业基本都有协同性,保险公司对自己主业协同行业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熟悉的,包括医疗产业基金、健康养老基金、基础设施基金等等。

2018年1月5号监管机构又出台了《关于保险资金设立股权投资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保险资金【2017】282号),这个通知其实跟大资管办法有一些关联性,这里有三个明确规定,第一是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特别是通过股权计划投资私募股权,当期收益一定要跟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业绩或者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收益挂钩,不能由第三方补足。第二是每年不得承诺向投资人提供固定的投资回报。第三不得承诺约定到期后强制性由被投资企业或关联第三方赎回投资本金。

我们也在反复思考,大资管办法出来对保险资管行业有哪些影响。我们认为影响肯定是有的,但是相对来讲,对保险行业的存量资管产品影响相对可控,主要原因在哪儿呢?其实整个市场有大约120万亿的资管产品,我们保险行业只有2.4万亿左右,占比不高只有2%左右,还有就是从我们保险资管角度来讲,一直强调支持实体经济穿透基础资产,保险资管产品绝大部分投资了大量的基础设施项目。未来保险资金对于配置来讲,还将在VC、PE、长期战略股权投资、夹层基金、私募基金、母基金、S基金等方面形成有效的多元资产配置组合。

通过投资配置,保险行业逐渐参与管理、跟投等培养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专业团队这是保险行业的诉求,每一家保险集团的投资,类似于一支母基金,在做资金配置的时候,一定要培养自己的专业团队,我们反复讲,保险行业不能简单的买产品,我们作为机构投资人,要穿透基础资产,设计投资架构,带动保险主业的发展。

保险行业发起设立私募股权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开始时会相对聚焦围绕保险主业的某些重点行业,独立开展股权投资业务。我相信具备一定的能力之后,逐渐做大做强自己的专业投资能力,有核心的竞争管理团队。保险资金在做私募股权投资的时候,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个就是直接股权投资,直接股权投资主要会对有明确上市预期和退出预期的财务性投资。包括一些大的独角兽企业都是保险资金重点关注的方向。第二个与保险主业协同的,这些方面我们既可以做财务投资,也可以做长期的战略投资,因为保险主业协同性强,不见得短期获利了就要求快速退出来。对于保险资金做股权投资,还会考虑会计处理问题。

人保资本在私募股权投资方面作了一些探讨,我们围绕自己主业发起设立一些私募股权基金。如苏州科技创新基金,以信用保证险为核心,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包括股权投资,债权融资和科技保险等综合化、一体化的金融服务,是市场上第一只投-贷-保一体的市场化创新基金。人民日报也作了专门报道,也得到了监管机构和市场的充分肯定。此外,我们还投资了S母基金、前海母基金等等。

我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