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进:“跨界”的边界与尺度

2017-12-15 09:28:14  来源:首届中国律所发展与创新论坛   作者:李大进

导读:2017年3月22日,由《民主与法制》社、《中国律师》杂志社、绿法(国际)联盟、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的定位“绿所”,聚焦“跨界”——首届中国律所发展与创新论坛在京成功举行。法律界、经济界专家学者和行业领袖齐聚一堂,就探寻行业发展本质、把脉行业发展规律、推动行业绿色健康发展展开跨界交流研讨,打造律师行业品牌论坛,共同托起行业崛起的力量。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在论坛开幕式上发表主题演讲。他表示,跨界对律师行业来讲需要仔细审视和全面思考。我理解的“跨界”,重点不在“跨”,而在于“界”。律师行业的跨界应当遵循两个原则:第一,律师的跨界要以不伤害律师职业的尊严为要义。第二,律师的跨界要以不损害律师的社会声誉为界。

我认为,作为一个律师事务所,作为一个律师行业,发展到今天探讨“跨界”这样一个话题是非常及时,也是非常必要的。 

跨界对律师行业来讲需要仔细审视和全面思考。我理解的“跨界”,重点不在“跨”,而在于“界”。为什么呢?因为律师和律师行业几乎天天都在做跨越自己的事情,我们也在每个案件当中试图跨越前一个案件。但是我觉得跨界中更为重要的是“界”。前面嘉宾的精彩发言中已经谈到或者论述过这个问题,我觉得有的“界”是可以跨,能跨和必须跨的,比如说跨越自己。但是有的“界”则需要仔细思考和考量,要有底线思维。

在这里,我想举两个例子来说明正面的跨界能够对个人、事业乃是行业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这是两个人的例子,这两个人现在都在场,一个是肖微主任,肖微是律师当中一个跨界的代表性人物,他喜欢各种各样的东西,包括红酒、天文、交谊舞。我觉得他跨界出了正能量,他给自己带来的是身心的健康,现在的肖微,虽然头发跟我一样越来越白,但是我们看他的气色和执业状态,还有他近年在君合的治理概念是富有生命力的,可以看出这种跨界带来的是正能量,因此,这种跨界是值得肯定和提倡的。

还有刘桂明总编,大家都知道他是记者出身,现在已经是总编,他也跨界了。他现在要当一个领跑者,完成他的马拉松梦。我觉得桂明喜爱上这个跨界之后,同样和肖微一样带来正能量,这样的跨界给桂明整个自己的专业和职业,以及对社会的理解都带来了不同于一般的跨界收获。

通过这两个人的例子,我认为,有一些跨界可以陶冶自己的情趣、志向、爱好、情操,而有一些跨界可能会屈服于某些模式、构架。我觉得律师行业的跨界应当遵循两个原则:第一,律师的跨界要以不伤害律师职业的尊严为要义。第二,律师的跨界要以不损害律师的社会声誉为界。

律师在跨界时,应当有明确的界限。当界限不清晰时,跨界也许会出现问题。问题可能会出在三个层面上:第一,我们的职业价值取向会因为界限的模糊,从而使我们对律师职业最终追求的信念产生偏移和偏差。第二,这个问题会出在我们的委托人和社会对律师的评价上,同时我们对社会的导向可能会产生消极影响。第三,我们行业里现在并没有有那么多定力足够的律师。我们32万人队伍里面,75%的律师是我们35岁以下的年轻人,当律师行业跨界的界限变得模糊不定时,就会对年轻人会产生一定误导,这或许会影响整个律师行业人才的培养和引导。

因此我认为,律师跨界应该掌握一定的界限,把握一定的尺度。所以本届中国律所发展与创新论坛能够聚焦“跨界”这个重要的话题,引起大家的共同关注和全行业的思考,是对整个律师行业和律师群体十分有意义、有价值的举措,这也彰显了律师同仁对于这一问题的高度重视。

从律所管理角度来看,我认为有三种文化是每家律所都应当有的。第一是律所的专业化文化,它是肌肤;第二是管理文化,是骨骼;第三是人文文化,是血脉。如果一个律所有了肌肤、骨骼和血脉,我相信这个事务所一定会拥有极强的生命力。本届论坛在全国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和跨界融合方面迈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今天讨论的话题也将对我国律所管理、律师行业发展提供重要指导和借鉴,我相信律师行业真正的春天一定会到来,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