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视界 | 全国碳市场上线!五大核心要素明确,配套制度建设完善

2021-06-23 20:25:08  来源:绿法国际联盟   作者:绿盟研究院

摘要:6月22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正式发布《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五大核心要素。《公告》指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全国碳排放权集中统一交易。挂牌协议交易的成交价格在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10%之间确定,大宗协议交易的成交价格在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30%之间确定。交易系统目前提供单向竞买功能,交易时段与A股相同。

交易场所

《公告》明确,根据生态环境部的相关规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成立前,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机构”)承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账户开立和运行维护等具体工作。

交易方式

《公告》明确,碳排放配额(CEA)交易应当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可以采取协议转让、单向竞价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协议转让包括挂牌协议交易和大宗协议交易。

《公告》指出,挂牌协议交易单笔买卖最大申报数量应当小于1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交易主体查看实时挂单行情,以价格优先的原则,在对手方实时最优五个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依次选择,提交申报完成交易。同一价位有多个挂牌申报的,交易主体可以选择任意对手方完成交易。成交数量为意向方申报数量。

开盘价为当日挂牌协议交易第一笔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以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当日开盘价。收盘价为当日挂牌协议交易所有成交的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的,以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挂牌协议交易的成交价格在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10%之间确定。

《公告》明确,大宗协议交易单笔买卖最小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1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交易主体可发起买卖申报,或与已发起申报的交易对手方进行对话议价或直接与对手方成交。交易双方就交易价格与交易数量等要素协商一致后确认成交。

大宗协议交易的成交价格在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30%之间确定。

《公告》指出,根据市场发展情况,交易系统目前提供单向竞买功能。交易主体向交易机构提出卖出申请,交易机构发布竞价公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规定报价,在约定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成交。

交易机构根据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开展配额有偿发放,适用单向竞价相关业务规定。单向竞价相关业务规定由交易机构另行公告。

买卖申报应当包括交易主体编号、交易编号、产品代码、买卖方向、申报数量、申报价格及交易机构要求的其他内容。

交易时段

《公告》明确,除法定节假日及交易机构公告的休市日外,采取挂牌协议方式的交易时段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采取大宗协议方式的交易时段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3:00至15:00。采取单向竞价方式的交易时段由交易机构另行公告。

交易账户

《公告》指出,每个交易主体只能开设一个交易账户,可以根据业务需要申请多个操作员和相应的账户操作权限。交易主体应当保证交易账户开户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

交易主体应当妥善保管交易账户及密码等信息。交易账户下发生的一切活动均视为交易主体自身行为,由交易主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风险管理

《公告》指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信息由交易机构进行发布和监督。

交易机构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对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有关的交易活动、交易账户管理等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对于交易主体的异常业务行为及可能造成市场风险的交易行为,交易机构可以采取电话提醒、要求报告情况、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约见谈话,以及公开提示、限制资金或者交易产品的划转和交易、限制相关账户使用等处理措施。

交易机构按照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当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交易机构注册资本时可不再提取。交易主体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查询相关交易记录,根据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核对结算结果。

全国碳市场制度建设

截至目前,全国碳市场围绕法律制度、技术规范和业务规则建立起来一套非常完善、体系化的制度。

在法律法规层面,《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于3月征求意见。今年3月18日,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陆新明曾透露,将推动《条例》立法审查进度,争取今年出台。在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国务院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拟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中,包括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在部门规章层面,生态环境部年初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该文件比较正式、全面地涵盖了全国碳市场各个方面的关键要素、全流程的管理体系。在规范性文件和基础指南方面,围绕数据报告、配额分配方案,市场建设和运行包括登记、交易和结算等业务规则,构成了整个全国碳市场的制度体系。

目前,全国碳市场覆盖范围明确了八个高耗能行业于“十四五”期间逐步纳入,包括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和民航。在全国碳市场启动初期,将电力行业(纯发电和热电联产、燃气发电机组)2200多家企业作为突破口,纳入第一次交易主体,后面按照各行业的成熟情况稳步推进,成熟一个、纳入一个。而发电行业覆盖的碳排放量将近40亿吨,将会成为全球覆盖规模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

业内人士表示,从碳交易正式上线到今年年底,半年的时间里,2200多家电力企业要完成碳排放配额的分配、交易、履约清缴等全流程。2021年作为全国碳市场启动的第一个履约周期,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关键的一年。“在这段时间中,因为市场机制的形成,会有一个全国碳市场机制下的碳定价,逐步对社会、产业、企业在能源投资生产决策中产生影响。”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一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