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盟观察 | 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最高法介绍司法审判服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情况

2021-09-24 19:47:55  来源:绿法国际联盟   作者:绿盟研究院

2021年9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司法审判服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一级大法官贺荣女士,副院长、二级大法官姜伟先生,副院长、二级大法官贺小荣先生,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先生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就食品、医疗和权利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服务乡村全面振兴,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介绍。

一、食品、医疗和权利保护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伸,人民法院围绕群众最关心、最关切的问题,履行审判职能。

1、保障食品药品更加安全

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正确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新规定,加大打击力度,推动完善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依法审理福喜食品公司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还有庞红卫系列疫苗案等重大涉民生案件,审结涉食品刑事案件3.6万件、涉药品刑事案件2.7万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修订相关司法解释,重点推动解决危害食药安全的源头犯罪等问题。

2、促进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更加安宁

推行家事审判改革,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案件,针对家庭暴力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9227份,促进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加强劳动者权益司法保护,2013年以来,我们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47.5万件,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和休息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综合运用环境保护禁令、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准确适用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环境中生存发展的权利。

3、用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这方面非常重要。完善少年司法制度,出台关于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等规范性文件。2013年以来,审结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民事案件165万件。大家都了解,再审“百香果女童被害案”依法改判并执行被告人死刑,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时,我们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健全司法保护与行政、家庭、学校、社区联动机制,强化校园欺凌暴力预防。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整体呈现下降趋势,2020年判处未成年人罪犯比2013年减少了2.2万人,降幅将近40%。

4、保障民法典正确贯彻实施

在全面清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解释的同时,新制定实践急需的婚姻家庭、继承、建筑工程、劳动争议、担保制度等首批司法解释,保证民法典施行后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目前,我们正在就总则编、合同编等制定司法解释。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更加全面保护民事权利。比如,加大信息化时代网络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严格保护人格权特别是个人隐私。2013年以来,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1.1万件;2018年以来,受理人格权侵权纠纷70.9万件,年均约20万件,比十年前增长了10倍,依法审理“氢弹之父”于敏名誉权纠纷案等一批典型案件。目前,我们正在制定有关个人信息保护、人格权侵害禁令等司法解释。人格权将得到越来越充分地保护。

下一步,面向“十四五”,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司法保护,更加注重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

平安是民生所盼,是发展之基。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就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先后出台刑事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50多件,各级法院履职尽责,通过依法裁判案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一是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2013年至今年6月底,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64.7万件,判处罪犯1143.9万人,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二是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截至今年6月底,共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4万件23.1万人,坚持“打伞破网”,审结公职人员涉黑涉恶保护伞犯罪案件2857件,坚持“打财断血”,依法判处财产刑,并追缴、没收违法所得,执行到位金额1484亿元。经过三年的专项斗争,社会治安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三是着力加强民生保护和产权保护。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妨害疫情防控、污染环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高空抛物、盗窃窨井盖等犯罪,加大惩治力度,推动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依法审结“e租宝案”“泛亚案”等重大非法集资案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守护老百姓“钱袋子”安全。依法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张凯闵等85人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徐玉玉被诈骗案等一批重大案件。

四是全面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将尊重和保护人权贯穿刑事审判全过程,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错案件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获得律师辩护和法律帮助的权利,确保无辜者不受刑事处罚。2013年至今年6月底,对495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534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依法纠正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张玉环案等重大刑事冤错案件61案125人。

三、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依法审理了一大批涉农业农村的相关案件,发布了典型案例,具体成效有以下四个方面:

1、服务乡村产业振兴

乡村要振兴,产业是支撑。依法审理涉“三农”领域传统纠纷和休闲农业、民宿经济等新类型纠纷,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依法审理涉农业农村发展要素保障、城乡经济循环等案件,保障农业农村改革顺利推进。依法惩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等犯罪行为,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和种业安全。

2、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土地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命根子”,依法审理涉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纠纷,让农民更多分享土地收益。2013年至2021年8月,共审结一审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纠纷等案件46万余件,一审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近2万件,依法保障了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自愿有序进城落户。开展护薪专项行动,推动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3、推动乡村文明进步

乡风文明是乡村文明进步的集中体现,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家事、邻里纠纷,依法治理高价彩礼、干预婚姻自由、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陈规陋习。2013年至2021年8月,共审结一审赡养纠纷案件21万余件,发挥了司法裁判的引领功能,推动建设文明乡风,保护诚实守信,营造崇法尚德的良好乡村环境。依法保护农村文化遗产,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优秀传统乡土文化的司法保护。

4、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2013年至2021年8月,共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60余万件,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会同相关部门健全执法司法协调联动机制,推动解决“垃圾围村”等突出环境问题,改善了乡村生态环境,助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严格贯彻执行乡村振兴促进法,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宏伟目标,贡献司法智慧和司法力量!

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的经济发展

各级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首先,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夯实良好营商环境的制度基础。最高法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全方位、机制化地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强化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尤其是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慎用强制措施,严禁超标的查封、乱查封。依法整治侵犯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先后发布了五批保护产权及纠正冤错案的典型案例,从2016年到2020年,甄别纠正涉产权刑事冤错案190件237人,其中依法纠正的张文中等案件,充分体现了加强产权保护、加强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的坚定决心,进一步营造了企业家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

其次,坚持公正司法,高效化解民商事纠纷。从2013年到现在,全国法院共审理民商事案件9645万件,办理执行案件583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共10万亿余元,有效维护了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在民商事审判执行中,强化契约精神、规则意识,加强对恶意违约、逃废债务、失信行为、垄断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惩治力度,积极营造依规经营、创新创业、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自2013年实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累计有854万人次的被执行人迫于失信惩戒压力主动履行债务。

第三,充分发挥破产法律制度的功能作用,促进高质量发展。自2013年至今,人民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5.32万件,以破产清算淘汰落后产能、清出僵尸企业、清除市场信用垃圾,节约市场资源和公共资源。同时,坚持法治化、市场化的原则,充分利用司法重整这一制度工具,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转型升级,帮助一批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摆脱债务危机、流动性困境,实现涅磐重生。自破产法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共受理了85件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大家所共知的重钢集团、力帆股份、盐湖股份等,就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通过司法重整获得新生的典型案例。

第四,不断完善金融审判专业化体系,妥善审理各类金融案件,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范化解风险”。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坚决遏制财务造假,加大资本市场违法违规的成本,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广州中院今年开庭审理了首例中小投服代表5.5万名投资者对康美药业提起的特别代表人诉讼,拉开了我国证券集体诉讼的序幕。

五、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

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司法为民道路,让司法服务惠及城乡群众。

1、向基层延伸,司法更加便民利民

全国各级法院全面建成诉讼服务大厅、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巡回审判“厅网线巡”格局,最大限度消除当事人的诉讼不便,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超过95%。我国有3056家基层法院和10145个人民法庭,普遍建立了诉讼服务站点,推动司法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及时解决纠纷,创新预约上门立案、夜间法庭,在山高路远的偏僻地区,通过“马背法官”、“车载法庭”,法官送法上门,让各类当事人都能亲历司法的过程,感受正义的裁判。

2、向社会延伸,化解纠纷多元高效

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增加优质司法服务供给,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全国95%以上法院建立类型化调解室,增设速裁团队,通过“法院+社会力量”,借助社会资源一站式化解纠纷。今年1-8月,7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得到实质性化解,审理周期大大缩短。四级法院100%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提供“菜单式”解纷服务,由当事人自愿选择。目前,平台入驻调解组织5.6万个,调解员20.7万名,累计在线调解案件2113万件,平均调解时长18天,每天有3.8万件矛盾纠纷在平台上调解,每分钟就有42件成功调解在诉前,纠纷解决更加简便、快捷、低成本。

3、向网上延伸,实现诉讼服务全天无休

诉讼服务已经进入智慧时代,实现从现场办向“网上办”“掌上办”转变,群众打官司可以一次不用跑,四级法院立案、交费、保全、鉴定等事务100%全程网办,半数以上案件做到“网上立、自助立”,律师服务平台四成以上的立案申请,在8小时外非工作时段提交,实现诉讼服务全年无休、24小时“不打烊”。对不会使用电子设备的群众,帮助解决数字鸿沟,创建“就近起诉”模式,跨域立案服务网点覆盖四级法院及人民法庭,老百姓异地诉讼难、诉讼累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健全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司法需求,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来源丨国新网